• 055299515/2022-00045
  • 新郑市公安局
  • 疫情防控
  • 2022-06-10
  • 2022-06-10
【重要通知】6月10日起,进入交警大队办理业务须持核酸证明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新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和“场所码”查验工作的通告》(2022年1号),自6月10日起,凡是到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车管中队和违法处理室办理业务的,必须扫“场所码”并持有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为准)。疫情当下,相关业务尽量选择网上办;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前往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意识。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新郑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2年6月10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