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2-00131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公示
  • 2022-06-14
  • 2022-06-14
新郑市龙湖镇泰山村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新郑市龙湖镇(泰山村)乡村振兴项目是由新郑市农委申报经新郑市政府同意批准实施的项目。2020年5月29日,由新郑市发改委批准项目可研报告(新发改农经〔2020〕15号)。项目计划总投资4009万元(其中专项债资金3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在龙湖镇泰山村建设农业观光、农事体验、亲子游乐的农业板块;文化展示、特色教育、特色体验的文教板块;儿童游乐、户外运动的商业板块;环境美化、设施完善的环境综合提升板块。

该项目共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专项债资金1000万元于2020年9月拨付到位。2020年12月项目进场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连栋温室大棚、大棚内蔬菜种植、无土栽培等,经过多方努力,该项目已竣工。资金已拨付至516.38万元,根据合同要求,现在正在有序履行审计及相关报账手续。

二期项目专项债资金2000万元于2021年8月拨付到位,受土地性质“非农化、非粮化”新政策影响,该项目无法继续实施。

本项目一共配套本级资金1009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提升改造,截至目前已竣工。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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