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周秀云保管不善,将新土国用(1997)第10723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秀云
2022年6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