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周雪福因保管不善,将1501000746号房屋所有权证及新土国用(2002)第134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雪福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