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森林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拟对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贵枝
房屋所有权证号:新郑房权证字第0201001106号
土地证号:G15-7-1国用(新土)字第000015号
不动产坐落:新郑市中华路中段西侧光南三巷1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68.64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