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豫(2021)新郑市不动登记证明第0009808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