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州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1501020441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