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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99347/2022-68677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2-09-05
2022-09-0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张树锋
因保管不善,将
产权证号
1601011715号证书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证书
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树锋
2022年9月5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
网站标识:41018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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