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马帅、姚博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65569-1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第0065569-2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帅、姚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