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22-00094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整治,以房养老,诈骗
  • 2022-08-03
  • 2022-08-03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以房养老”诈骗行为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普遍存在的“养老恐慌”心理及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情形,以住房抵押、买卖取得贷款用于养老为套路,对老年人实施“以房养老"诈骗。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依据《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郑平安(2022)2号)和市住房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以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郑房管[2022]15号)精神,现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要求如下:

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依法开展房地产经营业务。

二、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商品房销售中严禁发布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养老地产”等“以房养老”名义的虚广告信息,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行为。

三、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严禁借“以房养老”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抵押、出售或出租、出借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要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对老年人实施“以房养老”的诈骗行动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提供问題线索。

国家养老诈骗举报电话:12337

省住建厅养老诈骗举报电子邮箱:jsttc2022@163. com

市住房保障局养老诈骗举报电话:0371-67881218

市住房保障举报电子邮箱:fgjscc9999@126. com

市房管中心举报电子邮箱:fgzxzhk@126. com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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