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31347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