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付志刚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拟对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付保国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101006805
房屋坐落: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烟厂大街南侧
土地使用证号:新土国用(2005)第20141号
不动产坐落:烟厂大街东段南侧
房屋用途:商住、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商住(505.53平方米)
住宅(144.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74.72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