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082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2-04-04
  • 2022-04-04
新郑市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及马沟村、沟冯村应急水利工程(第二标段),新郑市2015年梨河镇高班庄村、陈庄村“民办公助”项目,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0日,对新郑市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及马沟村、沟冯村应急水利工程(第二标段),新郑市2015年梨河镇高班庄村、陈庄村“民办公助”项目,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郑市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及马沟村、沟冯村应急水利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马沟村、沟冯村应急水利工程,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水务局在《关于下达2015年应急水利工程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5〕753号)批复一标段资金50万元,该标段已审计结束,详见新评专〔2017〕005号。本次审计为第二标段位于新郑市梨河镇和城关乡,主要工程内容:维修梨河镇、城关乡水利工程井台,更换水泵及相关管道线路的维护工程等。

(二)新郑市2015年梨河镇高班庄村、陈庄村“民办公助”项目位于新郑市梨河镇高班庄村、陈庄村(由辛店镇赵家寨村“民办公助”变更至此地点),主要工程内容为水源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三)新郑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位于新郑市辛店镇,主要工程内容为贾嘴村、后小庄村、黄岗村、辛店村节水灌溉工程;二标段位于新郑市观音寺镇贾庄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塘坝2座及配套水泵、管道、电缆等。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至审计时,新郑市财政局已将上级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拨入新郑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局专户468.50万元,其中:郑州市财政投资411万元,新郑市财政配套投资57.50万元。

截止目前,工程实际已支出312469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支出2973496元,待摊投资支出151200元。

项目结余资金1560304元(新郑市财政已收回),其中:应付款项1387657.97元。

二、工程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投资4823760.4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612260.41元,待摊投资211500元。

审定投资4512353.9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308843.86元,待摊投资203510.12元。

通过审计,审减投资311406.43元,审减率6.46%,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审减303416.55元,待摊投资审减7989.88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及马沟村、沟冯村应急水利工程(第二标段),新郑市2015年梨河镇高班庄村、陈庄村“民办公助”项目,新郑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有效提高了农业农田灌溉能力,改善了农村农业生态环境。新郑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工程资料基本反映了该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及建设规模建设,实行了工程建设监理制,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监理费6000元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311406.43元

五、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拨付,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虚报工程价款。

六、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监理费和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并整改到位。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