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假的到来和气温逐渐升高,游泳场所成为不少群众避暑纳凉、休闲健身的好去处。为切实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传播,7月9日,新郑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市区3家室内游泳馆和2家室外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各类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池水的游离性余氯含量、pH值、水温等是否达标;游泳场所是否定期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强制性浸脚池,池水循环、过滤、消毒系统等相关卫生设施是否完善等。
从检查结果来看,3家室内游泳场所均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证,各游泳场所均建立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游泳场所对池水游离性余氯含量、pH值、水温等自检情况进行了公示。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游泳馆池水的游离性余氯含量偏高,浸脚池设置不符合要求,没有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整改。1家室外水上乐园现场未提供出个人有效健康证明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立即要求停业并立案查处。
检查现场,监督员现场向消费者讲解如何选择安全、卫生的游泳场所。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城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