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自2022年4月20日至5月16日,对新郑市开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开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7日,注册资金10万元,由辛店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出资1万元,辛店镇人民政府出资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广业,总经理吴怡涛。现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政府人员4人,劳务派遣12人,临时水电工2人。公司经营范围:对工业厂房建设投资,道路维修、绿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分包、施工。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开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账外资金。
2.违规签订出租合同。
3.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4.往来款长期挂账。
5.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6.会计资料丢失。
7.政企不分,企业行政化色彩较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规范往来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增加固定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市开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明确公司发展定位,积极拓展经营业务,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开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账外资金、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其他问题已作出书面承诺,具体整改结果由开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