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121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2-12-05
  • 2022-12-05
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李庄村大棚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10日至4月10日,对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李庄村大棚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李庄村大棚项目位于新郑市辛店镇李庄村,施工内容:建设温室大棚18座,共计12160平方米。

2020年6月16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在《关于申请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并进行招标的请示》中批复该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2020年7月6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20〕119号),评审金额为1056767.25元。

2021年11月19日,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李庄大棚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复报审金额为885370.59元。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20年8月26日在新郑市公共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河南中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805000元。设计单位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省育兴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施工过程中主要设计变更和签证:将原设计19个大棚变更为18个大棚,总面积不变;将原设计直径200毫米大棚基础改为直径300毫米;增加Q235B卷膜杆796根。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885370.59元,审定金额770030.30元,审减金额115340.29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115340.29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多计取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