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4月20日,对G310线西南段改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G310线西南段改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境内G310线西南段道路征地红线范围内,起点位于郑新路与G310交叉口,终点止于龙湖镇张沟村,涉及10KV锦北线、滨湖线、双开线等多条电力线路。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其中一标段为锦北线、康湖线、滨湖线等;二标段永丰乐城专线、建设路线、双开线、祥龙城专线等;三标段双矿线、小西线、双许线、双高线、双西线、双沙线等。主要施工内容为:路面破除及恢复、铺设电缆、新建电缆井等。
2019年3月25日,新郑市公路管理局《关于G310线西南段改建工程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复投资金额为6000万元。
2019年8月1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19〕201号),经审核预审价为51828367.73元。
该工程经市政府批复追加金额5274536.03元。
2019年9月27日进行了公开招标,一标段中标单位为旭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8310356.89元;三标段中标单位为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0459925.70元。2019年10月16日对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二标段中标单位为郑州润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0999924.47元。设计单位为河南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公路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9年11月18日开工,2020年9月28日整体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变更签证有:
1.一标段:原开挖排管变更为顶管施工,减少八座直通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环网柜HW1、HW3向北移动5米,HW2、金鼎计量柜向北移动50米,十七里河桥南箱变向西移100米,所有电缆井位置根据实际变更;新增从HW1环网柜到水厂电缆ZC-YJLV22-8.7/15-3x120mm²,路径长度40米、到正商分支电缆ZC-YJLV22-8.7/15-3x240mm²,路径长度50米、到郑堡04#号电缆ZC-YJLV22-8.7/15-3x120mm²,路径长度150米、到湿地公园电缆ZC-YJLV22-8.7/15-3x400mm²,路径长度300米;新增从HW2环网柜馈出电缆ZC-YJLV22-8.7/15-3x240mm²,路径长度150米;新建190×10m杆1基、拉线1组;移位落地式计量1座、二进四出环网柜1台;拆除落地式计量1座、二进四出环网柜1台;电缆井C17-C24新增电缆ZC-YJLV22-8.7/15-3x400mm²,路径长度300米;增加14台DFW-12分接箱等。
2.二标段:原开挖排管变更为顶管施工;原光缆保护管采用CPVCφ100 敷设,变更为MPPφ110顶管;环网柜HAW3、HW4、HIW5移至坤达祥龙城门前广场;新增紫荆山南路祥云路南21号杆至观澜郡分接箱电缆ZC-YJV22-8.7/15-3x400mm²共640米;新增永丰乐城开闭所至祥云路南侧公园里小区电缆ZC-YJV22-8.7/15-3x400mm²共600米;新增二进一出欧式分接箱2台;调整电缆井D2、E2位置,顶管增加1280米,电缆增加680米;电缆井D2-D3新增非开挖拉管12位,路径长度35米;电缆井E1-E3新增非开挖拉管12位,路径长度20m等。
3.三标段:原开挖排管变更为顶管施工;新组立水泥杆更改为钢管杆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55044743.09元,审定金额49258820.05元,审减金额5785923.0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标段报审金额21178895.36元,审定金额18204463.75元,审减金额2974431.61元。
(二)二标段报审金额23439910.66元,审定金额22027472.54元,审减金额1412438.12元。
(三)三标段报审金额10425937.07元,审定金额9026883.76元,审减金额1399053.31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取工程价款5785923.04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公路管理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