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138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2-12-30
  • 2022-12-30
嫘祖城商业综合体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2月9日,对嫘祖城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嫘祖城商业综合体项目位于新郑市人民西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东)、故里西路以西,是集商场、酒店、办公、车库、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79956.8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两层,地上五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综合体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工程、室外园建及绿化等工程。

2017年6月12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新建路办事处嫘祖城社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该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

2017年8月7日,经审核招标控制价为225117661.59元。

2019年6月19日,新郑市黄帝故里旅游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新郑市嫘祖城商业综合体项目增加工程量及造价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复签证变更增加造价54149661.75元。

2017年9月7日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新郑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25016669.16元(其中暂估价21378214.06元)。商业综合体设计单位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现变更为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二次深化设计单位分别为河南新华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供配电工程)、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基坑支护工程)、河南环茂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室外景观工程)、河南豫政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外网工程)、河南易博联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外墙幕墙和室内干挂石材工程)、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公司(仁义胡同道路工程);监理单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黄帝故里旅游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项目2017年9月19日开工,2019年4月15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期间变更及追加签证主要有:1.土建部分:原设计二八灰土基础回填变更为级配碎石基础回填、屋面玻璃采光天棚6+6A+6毫米中空玻璃变更为8+1.14PVB+8毫米银灰色钢化镀膜玻璃、无保温平瓦坡屋面(有板)原设计20毫米厚M15水泥砂浆保护层变更为50毫米厚C20细石混凝土面层、金属骨料耐磨地面(地面5)C30细石混凝土原设计50毫米厚变更为100毫米厚、石材楼面层800×800毫米部分变更为600×900毫米、增加石材面层防护液、内墙石材墙面粘贴变更为干挂、涂料外墙面12YJ1(外墙15)变更为真石漆、玻璃隔断上模压门变更为成品玻璃门等;2.钢结构部分:图纸二次深化设计增加汽车坡道钢管柱、汽车坡道采光天棚、金属面油漆、金属构件刷防火涂料等;3.仁义胡同道路部分:360毫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变更为C20水泥混凝土基层;4.安装部分:清单漏项重新组价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279166330.91元,审定金额265013120.83元,审减金额14153210.08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未批先建

(三)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

(五)暂估价工程应招标未招标

(六)未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七)多计取工程价款14153210.08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工程建设手续;应严格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相关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应加强施工质量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黄帝故里旅游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问题建设单位已出具相关处罚决定。其他问题建设单位正按审计报告的要求期限积极整改。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