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098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2-01-20
  • 2022-01-20
新郑市民政局2018年至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新郑市审计局自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8月20日,对新郑市民政局2018年至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实施办法、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等。机关内设办公室、编制人事财务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科,共11个科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民政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情况,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基本合规,内部控制基本健全,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细化。

该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

2.超预算支出。

2018年度事业支出批复办公费4.4万元,实际支出9万元,超预算支出4.6万元;预算批复劳务费2万元,实际支出8万元元,超预算支出6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问题

1.未有效使用专项资金。

2018年9月,新郑市民政局下拨8万元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给孟庄镇民政所。至2020年1月,孟庄镇民政所支出该专项资金4302元。2020年12月,剩余75698元被财政收回。

(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白条列支。

2018年,民政局机关白条列支零星劳务、维修、运输费用9笔,金额9970元;救助站白条列支伙食及零星劳务费用5笔,金额29046元;光荣院白条列支伙食及零星劳务费用5笔,金额59673.90元;殡仪馆白条列支伙食及零星劳务费用5笔,金额44817.65元;福利中心白条列支伙食及零星劳务费用4笔,金额67527.50元;军休所白条列支劳务费用1笔,817.40元。

2.原始凭证不合规、不完整。

2018年,军休所发放慰问品1笔,金额15600元,没有领取人签字;光荣院发放抚恤定补款,没有领取人签字。

2019年,民政局机关列支租车费1笔,金额3600元,未附相关租车协议;发放扶贫慰问品4笔,金额36908.75元,无物品发放明细、领款人签字;列支下乡补助2笔,金额34250元,未附下乡签到册。

(四)延伸审计二级机构存在的问题

1.殡仪馆收费公示不明确

殡仪馆内设价格公示牌,公示牌为2017年设立,2017年至今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有较大变更,收费价格和提供服务均有变动,但其收费公示牌至今仍未更换。另外,殡仪馆内部部分场地出租给新郑市福园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虽设有价格公示牌,但公示费用不全面,新郑市殡仪馆未能履行监督指导职能。

2.救助审批流程不合规

抽查2018年至2020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治档案材料,发现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因病救治审批表中仅有医院及主治医生签章,无民政局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签章,不符合救助流程。

3.福利中心水资源损失问题。

新郑市福利中心将一楼门面房出租给汽车美容店及农商银行,合同中约定: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该汽车美容店提供的洗车服务,产生大量用水,用水来源为福利中心提供的自备井水,但汽车美容店未缴纳任何用水费用,造成资产损失。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要求该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二级机构存在问题,要求该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下属机构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编制单位预算,保证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能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以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民政局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市民政局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结果由新郑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