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131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2-12-14
  • 2022-12-14
新郑市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20日起,对新郑市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送达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新郑市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和新郑市中原食品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工作人员5人(法人王超杰,镇政府分流人员;总经理李阳,镇政府事业全供;监事陈创;办公室及财务全振锋,镇政府事业全供;创业园管理员吴梦辉,劳务派遣)。公司主要收入为标准化厂房租赁收入(神州路厂房出租总面积30497.54平方米;莲花路厂房出租总面积1063.1平方米)。

(二)公司经营范围

对工业厂房建筑、道路维修、绿化的投资;城镇基础设施维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基本合法,但还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二)政企不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政企不分的问题,要求该单位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从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上,真正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对于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对政企不分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真正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余问题正按照审计要求积极整改。新郑市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结果由新郑市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