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2-00141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公告
  • 2022-12-30
  • 2022-12-30
新郑市文广旅体局2018至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11日至10月8日,对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18至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科级行政单位,成立于2020年5月。内设12个科室,下设8个二级机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

2.预算编制不细化。

(二)“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管理不规范。

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三)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重复报销差旅费。

2.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3.差旅费支出手续不规范。

4.未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5.合同签定不规范。

6.原始凭证不合规。

7.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8. 账务处理错误。

(四)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不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增加固定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会计资料能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等问题审计期间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