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78/2022-00154
  •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告
  • 2022-12-31
  • 2022-12-31
新郑市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公示(2022年第2期)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对以下2家医疗机构作出暂缓校验的决定。暂缓校验期内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外暂停一切医疗活动,再次校验通过后方可执业。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名单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暂缓校验期

1

新郑市龙湖镇西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12.31-2023.3.31

2

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12.31-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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