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3-00016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项目问题整改回复
  • 2023-02-06
  • 2023-02-06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对郑州市第二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审计报告问题整改回复

新郑市审计局:

我单位对贵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新审投征〔2023〕5)中的“审计结果、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无异议。我单位就该项目建设与使用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物联网工程未充分发挥效益

首先,由于近年来由于经济形势持续下行,经济压力不断增大,导致部分企业资金紧张,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造成部分农业企业生产、运行停滞,郑州市第二批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的几家农业企业也面临着同样困境。其次,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造成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部分种植结构和休闲观光等内容需要调整,导致示范园区物联网设施设备未使用,没有充分发挥应由效益。

针对此问题,我单位今后将督促项目区切实加强对物联网项目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不发生损毁现象,指导示范园区按照有关政策对种植结构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同时建立健全效益评价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2、后期管理不到位,道路拆除和苗木损毁问题

该项目竣工次年,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始,在“大棚房”问题整治期间示范园区对园区内种植结构和运行项目进行适度调整,示范园主要精力、人力和资金全部投入到种植结构调整和整改方面,造成部分项目工程出现损毁现象。

针对此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督促项目区内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企业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日常管护,建立健全运行管护制度,扎实有效做好项目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工作,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3、多计取工程价款458943.86元问题

今后在项目管理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监理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监理加大监理工作力量,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确保监理单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对项目建设负责,对业主负责,服务到位。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监理单位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其他处罚。

十分感谢是审计局对我单位农业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和指导帮助,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有关政策方面培训,不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切实把农业项目建设好、管理好,确保农业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特此回复。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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