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顾永辉因保管不善,将豫(2022)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37045号不动产(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顾永辉
2023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