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黄帅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新郑房权证字第0301005296号,土地证号:新土国用(2002)第20267号不动产(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帅
2023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