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碧桂园双湖城LH-02-01 18#楼、21#楼、20#楼、22#、27#-29#楼、A5#楼、25#楼、26#楼、车库(B区)、LH-03-02 2#-3#、7#-8#、开闭所、充电车棚、车库项目经理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刘东勋在担任碧桂园双湖城LH-02-01 18#楼、21#楼、20#楼、22#、27#-29#楼、A5#楼、25#楼、26#楼、车库(B区)、LH-03-02 2#-3#、7#-8#、开闭所、充电车棚、车库项目经理中,因开工后,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超过120天,不能继续承担项目经理职责,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新郑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提出项目经理变更。
2.拟任刘剑,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浙133161644762,在建项目情况:项目经理刘剑没有在建项目。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建筑业监管科反映,建筑业监管科部门电话:0371-62699049。
公示期从4月22日至4月24日,共3日。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