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聪聪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41485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聪聪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