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8日,对新郑市妇幼保健院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妇幼保健院,隶属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机构,事业差补编制,位于新郑市人民路保健街2号,为本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婚前保健、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人员培训、孕产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的业务管理、培训、技术指导。
内设科室有:办公室、医政科、护理部、控感科、财务科、总务后勤科、妇科、产科、儿保科、产后(盆底)康复科、内儿新生儿科、手术室、妇幼信息科、医技科、药剂科、供应室消毒中心、妇幼信息科、婚检中心。
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95人,其中:正式人员102人,人事代理83人,临时人10人。截至2021年底现有车辆7辆,其中120救护车4辆。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妇幼保健院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支出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
(二)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未按规定降低“福利基金”提取比例。
(四)原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五)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六)原始凭证不合规8336.4元。
(七)跨年度报销费用。
(八)大额提取备用金。
(九)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十)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该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对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针对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新郑市妇幼保健院的问题已部分整改完毕,新郑市妇幼保健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结果由新郑市妇幼保健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