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040806号;他项权证:新房他证字第1503009590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
2023年05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