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周超杰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周保乐
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9265号
不动产坐落: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东侧公安局家属院四巷1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79.17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