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建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体系,按照《新郑市农委关于开展新郑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上级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与要求,市农委及时在全市开展了2022年“新郑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新郑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工作。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自愿申报,由其所在乡(镇)的核查、审核和推荐上报,全市共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新郑市示范家庭农场”2家、“新郑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上级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发展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新郑市农委关于开展新郑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拟认定为2022年度第二批“新郑市示范家庭农场”、“新郑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8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认定为2022年度第二批“新郑市示范家庭农场”、“新郑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对象有异议,可向新郑市农委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监督举办电话及电子邮箱:
0371——56920297,xzsnjz@126.com。
附件:拟认定为2022年度第二批“新郑市示范家庭农场”、“新郑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