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程建法因保管不善,将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03734号不动产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建法
2023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