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23-00070
  • 新郑市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执行公开
  • 2023-06-08
  • 2023-06-08
新郑市市直初级中学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郑市审计局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对新郑市市直初级中学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市直初级中学由新郑市人民政府兴办,始建于2002年7月,是新郑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初级中学,2006年迁入新校区(新郑市文苑路9号),占地39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88人,学生2356人。下设教导处、政教处、后勤处、工会、办公室、团委等机构。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直初级中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政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还存在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支出差旅费1080元。

(二)超预算支出。

(三)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

(四)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五)未按规定记录明细账摘要。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违规支出差旅费1080元”问题,市直中学已收回多报销的费用1080元并上缴财政,本次审计不再处理。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该单位今后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对“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问题,要求该单位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费用支出手续。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问题,要求该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报销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未按规定记录明细账摘要”问题,要求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制会计账簿相关栏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编制单位预算,保证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严把票据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资料能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以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郑市市直初级中学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已做出书面承诺并制定了《新郑市市直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