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23-00033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无主财物、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 2023-06-21
  • 2023-06-21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年3月15日,本局根据举报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对存放在新郑市新村镇七里井村107国道西侧一陶瓷厂西南侧2个房间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1152件(规格:1*24罐*250毫升)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标签标示的生产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受托人辨认,上述食品标签虚假。本局经调查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2023年4月3日,本局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的“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告知不明当事人自该公告发布起30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到本局领取物品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以无主财物处理。公告期限届满,无人到本局认领涉案物品和接受调查。

2023年6月7日,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1152件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但不免除该批饮料物主的法律责任的决定现以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无主财物处理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中段159号

联系人:余江涛  杨柳青

联系电话:0371-62600899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