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激励我市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八届新郑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新郑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等行业中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1.在新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2年以上;2.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创新能力、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4.质量基础(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稳固,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商标、品牌、省级以上专利奖等荣誉和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程质量奖等称号的组织可优先推荐申报;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三、有关事宜
新郑市市长质量奖的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录xzzlqsb@163.com,密码62693023xz进行查询和下载。
联系电话:0371-62692720
联 系 人:杨林青 王凤云
联系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59号
邮编:451100
新郑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