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3-00540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2023-07-18
  • 2023-07-18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184执2302号之三;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184执2302号及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李东生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烟厂大街北侧、渔夫子路东侧人和家苑5号楼1单元401(原房屋所有权号为:1301002073)的房产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胡爱珍(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李东生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现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