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3-00169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通知
  • 2023-08-07
  • 2023-08-07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激发合作社发展动力,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郑农[2023]97号)和《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委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23]288号),现将申报2023年度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主要用途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以下方面:

1.农业优良品种、适用技术的研发、引进、试验与推广。

2.购置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保鲜、运销等生产设备。

3.开展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

4.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农产品品牌,市场信息等服务,建设营销网络,举办产品推介活动。

二、项目实施重点任务

---助推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培育提升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粮油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提升提供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万亩次/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为社员及其他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

---持续擦亮特色农业品牌。培育提升拥有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的农民合作社,以“两品一标”及名特优新农产品为核心,打造合作社“土字号”“乡字号”品牌新格局。

---引导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加工。培育提升绿色高效品种技术集成与示范效果显著的农民合作社,以及年农产品加工量达到800吨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鼓励农民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推动“双绑”机制落地见效。培育提升与所在村50%以上常住劳动力形成稳定利益联结,实现农户稳定增收的农民合作社,拓宽农户增收路径,联农带农成效显著。

三、项目申报数量与扶持资金额度

各乡镇(管委会)推荐申报1个项目(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单个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为6至8万元。

四、项目评审与批复

各乡镇推荐申报项目后,市农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确定项目并进行项目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依规进行项目批复,并报郑州市农委、郑州市财政局进行项目备案。

五、其他要求

1.各乡镇(管委会)要因地制宜申报并认真组织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各农民合作社应保证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要按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并按期完成建设内容,建立项目台账,准备账目资料、建立会计档案、留存必要的电子影像资料。

2.扶持资金遵循“先建后补、公开透明”的原则,由新郑市农委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要确保本年度内完成项目验收,资金专款专用。

3.各乡镇推荐申报项目需编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四份(A4纸正反双面印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要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推荐申报的项目报新郑市农委329房间,联系人:崔艳丽,电话56920297.

 

附件:

1.新郑市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2.河南省新郑市2023年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023年8月7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