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明: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063434号(抵押人袁玉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023年0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