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新房他证字第2008002402号客户(高丽娟)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