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决定注销郭店镇五里堡村时宗正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停止开展医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公示。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