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保管不善,将豫(2022)新郑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12050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