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中华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鉴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振选
合同号为:16001607774
不动产坐落:龙湖镇龙泊南路北魏庄村土地东北卡·风情二期28号楼1单元18层1804
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32.58平方米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