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立因保管不善,将新郑房权证龙湖镇字第080200065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树立
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