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已由申请人向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合同确认手续,现特公告征询异议。如对产权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凡到期未收到异议材料的,本中心均视为无异议,将予以合同确认。
联系电话:69972906
售房单位:新郑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坐落:新建路东侧文化路西侧鑫鑫花园3号楼3单元6楼西户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 十一月 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