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3-00882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2023-12-06
  • 2023-12-0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新郑市电业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新土国用(1999)1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郑市供电公司

 代理人:胡亚杰 

2023年12月6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