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旭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证明第0124445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市旭天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