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3-00219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复合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2023-12-13
  • 2023-12-13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3年复合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河南鸿之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3年复合肥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3年复合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HZR-XZCG-2023-007  

3、采购需求:采购复合肥一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16.75万元

7、采购方式:询价

8、采购范围:询价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以是生产商也可以是经营商。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化肥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营商,须提供所供肥料生产厂家的化肥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13 日至2023年 12 月 15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地点:河南鸿之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售价:0元。

3、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资质证书(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化肥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营商,须提供所供肥料生产厂家的化肥生产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4)2022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财务报告(2023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询价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信用查询证明(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条要求提供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12 月 21 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文件开启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新郑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087500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鸿之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区管委会李唐庄社区5号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017677922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