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郑农〔2023〕97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郑财预〔2023〕288号)文件要求,拨付我市财政资金25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前期宣传、自主申报、镇级审核,12月8日新郑市评审通过,决定支持我市3家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该项目,分别是:
1.新郑市五粮农业专业合作社机械化提升项目,购置农用机械80拖拉机一台,预计投资8.6万元,申请财政补贴8.6万元;
2.新郑市薯香种植专业合作社红薯标准化生产加工项目,购置T930轮式装载机一辆、504拖拉机一台套,预计投资8.4万元,申请财政补贴8.4万元;
3.新郑市瑞博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化提升项目,购买2台TE704四轮驱动拖拉机,预计投资10万元,申请财政补贴8万元。
现依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9日—12月25日),在公示期内如对3家合作社及实施内容有异议,请于12月25日之前向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371—60875006或60875024,邮箱xzsnjz@126.com,经调查核实后,依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