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中共新郑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新郑市审计局自2023年11月3日至12月7日,对新郑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市妇女联合会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新郑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是行政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促进妇女参政议政,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及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内设3个部(室)办公室、妇女发展部、妇女权益部,一个下属事业单位(新郑市妇女儿童权益服务中心)。
截至2022年底,市妇女联合会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4名。现在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名,事业人员5名,退休人员3名。公务用车1辆。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郑市妇女联合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预算收支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计也发现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应及时加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超预算支出。
(二)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相关审计建议。建议市妇女联合会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如实反映本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真实、完整的核算各项费用支出,不得列支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妇女联合会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