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25日至8月18日,对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灾后抢险整修部分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灾后抢险整修部分工程位于新郑市辛店镇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倒塌外墙、中水池修复工程等。
2022年8月25日,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7·20”灾后重建项目进行审计及资金拨付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复工程报审价69.81万元。
2022年6月20日,新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认定申报的回复意见》,认定《第二垃圾场围墙、中水池应急抢险工程》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确定施工单位为河南和佳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104767.72元。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炎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郑市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21年7月30日开工,9月18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取工程价款85028.52元
该工程报审金额698117.53元,经审计发现多计取工程价款85028.52元。
(二)未按规定确定施工单位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未按规定确定施工单位。经查,施工单位河南和佳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不在2020年12月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标确定的新郑市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储备项目六个中标单位内,且不具备相应工程资质。
三、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一)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二)建设单位应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发包程序,选择有资质施工单位承接工程。
四、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未按规定确定施工单位问题已于2021年“7·20”灾后专项巡查中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制定了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实施细则。